吉林吉林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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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保民生、托底线、救急难”的积极作用,解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经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一)消防员*、招聘人数:*人(经济开发区*人、同太乡*人、万宝镇*人、郭家镇*人、松花江镇*人、达家沟镇*人、布海镇*人、菜园子镇*人、朝阳乡*人)。*、岗位条件:年龄**周岁以下(****年*月*日后出生);性别不限;高中及以上学历;熟练使用办公软件。退役军人可适当放宽条件。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学历高者优先;有消防工作经验者优先;本地户籍者优先。(二)乡镇司法所*、招聘人数:*人(米沙子镇司法所*人,万宝镇司法所*人、朱城子镇司法所*人)。*、岗位条件:**周岁及以下(****年*月*日后出生),有基层司法工作经验及法律专业,年龄可放宽至**周岁;米沙子镇司法所*男*女,万宝镇司法所、朱城子镇司法所性别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使用办公软件。二、招聘范围德惠市本地户籍,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号)要求,招聘对象为经过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一)下岗失业人员;(二)零就业家庭成员;(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年以上人员;(四)失地农民;(五)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三、人员管理和待遇(一)公益性岗位实行“谁用人、谁管理、谁考核”的管理原则,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遵照用人单位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聘任、使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工作,凡违反相关规定、工作纪律或因健康原因不适合岗位要求的,即行终止协议。注: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二)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由招聘单位与所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协议一年一签,协议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计协议期限满三年自行终止。(三)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后岗位补贴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四、报名与资格审验(一)报名时间:*月**日至*月**日上午*:**-**:**,下午**:**-**:**(二)报名地点:德惠市就业服务局公益性岗位管理科(德大广场人社局五楼***室)。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本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认定成功的《吉林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小二寸近期免冠红底照片*张*、无违法犯罪证明五、本次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具体办法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咨询电话:****—******** 德惠市就业服务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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