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富财罚决〔20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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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三路*号。根据杭州市富阳区第三人民医院提交的《关于“杭州市富阳区第三人民医院保洁(含开荒)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业绩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汇报》,本机关于****年*月**日对你公司在“杭州市富阳区第三人民医院保洁(含开荒)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YZC****-**,以下简称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现查明:你公司以供应商身份参加了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伪造的“景德镇第一人民医院保洁运送项目”合同、验收证明、用户评价及满意度调查表等业绩证明材料。该业绩证明材料与本项目招标文件注明的评分内容相关。****年*月**日,本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你公司为中标人,中标金额*******元。****年*月*日,你公司出具《放弃中标说明书》。****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阳分中心发布采购结果更正公告,项目废标。****年*月**日你单位赔偿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阳分中心评审费(含税)及评审用餐费共****元。你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伪造的“景德镇第一人民医院保洁运送项目”的合同、验收证明、用户评价及满意度调查表等业绩证明材料,属于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具体有以下证据为凭:*、本项目政府采购计划;*、采购单位杭州市富阳区第三人民医院提交的《关于“杭州市富阳区第三人民医院保洁(含开荒)采购项目”中标公司业绩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汇报》;*.本项目招标文件;*、你公司投标文件;*、本项目评审报告;*、杭州市富阳区第三人民医院保洁(含开荒)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更正公告、废标公告;*.《调查(询问)笔录》(两份);*.你公司投标时提供的本项目其他*份合同原件扫描件;*.你公司《放弃中标说明书》;**.你公司《无违法所得说明》;**.你公司《减轻处罚申请书》;**.采购人杭州市富阳区第三人民医院出具的《关于终止杭州市富阳区第三人民医院保洁(含开荒)采购项目(编号:FYZC****-**)的情况说明》;**.采购人杭州市富阳区第三人民医院出具的《杭州市富阳区第三人民医院保洁项目废标后果情况说明》;**.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阳分中心出具的《关于“杭州市富阳区第三人民医院保洁(含开荒)采购项目公开招标(FYZC****-**)损失的情况说明》;**.你公司赔偿损失的缴款单及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阳分中心出具的收款凭证。按照法定程序,本机关已于****年*月**日送达《行政处罚(听证)事先告知书》,告知了本机关拟作******在规定期限内有权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及听证的权利,对本机关处罚所依据的事实、法******未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或口头陈述、申辩意见,未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个工作******在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违法事实,主动赔偿了本项目的评审费(含税)及评审用餐,且本项目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造成重大损失,你公司也无违法所得。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浙江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意见》第二十四条第(二)项、《浙江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采购类序号**“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的第三种情形的规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元)*‰的罚款,计¥*****元(大写:壹万叁仟肆佰柒拾伍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上述应缴款项共计¥*****元(大写:壹万叁仟肆佰柒拾伍元),限你公司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 :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专户,中国建设银行富阳支行,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加处罚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依法向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对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