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兴化市拔付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资金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近日,兴化市财政下达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万元,其中**.*万元用于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补助,**.**万元用于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补助。为做好节能减排,推动绿色低碳出行。该市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的同时,每年安排专项预算用于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以财政小资金撬动社会大资本,引导多元投资,大力提升公共服务领域汽车的电动化比例,不断完善充电网络,切实解决群众的“里程焦虑”,以解决充电难为突破口,提增群众消费信心,激发市场消费潜能。目前,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奖补对象为兴化市范围内的新能源公交车购买者和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车辆奖补范围和标准参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应用目录》《江苏省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等上级文件确定。新能源公交车按****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助标准的*.*倍补助,新建直流充电桩每千瓦***元,交流充电桩每千瓦***元,公共充电设施运营补贴不超过*.*元/千瓦时,专用公共设施运营补贴不超过*.*元/千瓦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