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鹤壁市淇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淇滨区证照联办平台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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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淇滨磋商采购-****-**、采购项目名称:鹤壁市淇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淇滨区证照联办平台建设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评审日期:****年**月**日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QBCG-****-****-**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河南拓******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号河南新科技市场*号楼*层*,***,***.**元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淇滨区证照联办平台建设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三、评审专家名单樊伟、康凯锋(采购人代表)、梁亚坤。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参考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印发的豫招协[****]***号《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计取。收费金额:**,***.**元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①专家评审结果及其它供应商未成交信息告知: 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河南拓******(得分:**.**分;最终报价:*******.**元); 第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分;最终报价:*******.**元); 第三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分;最终报价:*******.**元); ②采购人依法确定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投标供应商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意向的,请登录鹤壁市政府采购网进行融资意向登记,或者在“通知公告”栏目中获取融资渠道及联系方式。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至采购人,质疑要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鹤壁市淇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地址:鹤壁市淇滨区紫荆巷联系人:攸先生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河南******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龙门大厦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