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扁担河4#地块总承包EPC项目澄清公告(第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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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担河*#地块总承包EPC项目(二次招标)澄清公告(第二次)各潜在投标单位: 现就“扁担河*#地块总承包EPC项目”(WH**GC****FJ****)澄清如下: *、招标文件定标办法:直接票决定标法*.*条调整如下: 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采用记名方式,不得有弃权票。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时应注明投票理由。 *、问: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载明项目名称为:扁担河*#地块总承包EPC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WH**GC****FJ****;在标书制作软件中,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一览表中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为系统自动生成,分别为“扁担河*#地块总承包EPC项目”、“WH**GC****FJ******-*”,无法修改。是否会被视为投标文件内容或格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请予以澄清? 投标文件其余可填区域若涉及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的如何填写? 答;(*)、扁担河*#地块总承包EPC项目,项目编号:WH**GC****FJ****为唯一名称及编号,(**)为标段名称,(-*)为二次招标,均代表本次招标项目。制作投标文件时项目名称按扁担河*#地块总承包EPC项目(二次招标)或扁担河*#地块总承包EPC项目;项目编号按WH**GC****FJ****或WH**GC****FJ******-*均可,不视为投标文件内容或格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 (*)、其余可填区域均可按上述回复内容填写。注: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及时查看。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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