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校园设施完善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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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受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委托,就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校园设施完善项目(项目编号:JG****-**-****)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 安徽省招标集团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一、评标结果*、项目名称: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校园设施完善项目*、项目编号:JG****-**-*****、招标服务范围(包含并不限于以下内容):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校园设施完善项目包含室外台阶拆除、恢复;不锈钢栏杆拆除、恢复;盲道铺设及道路修缮;内装修改造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标候选人情况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名称:安徽******投标人注册地址:合肥市蜀山区蜀山产业园山湖路*号*号厂房投标报价:***,***.**元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号鑫鹏大厦****室投标报价:***,***.**元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注册地址:合肥市新站区萧城路***号昊天园**幢****/****_上投标报价:***,***.**元公示期:自****年*月**日 至 ****年*月**日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提出。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二)被异议人名称;(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特此公示。招标人: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号招标代理机构:安******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异议接收联系电话:****-********四、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发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