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关于推荐区内1名人员申报乡村振兴人才高级职称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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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皖人社秘〔****〕***号)和《关于组织开展****年度芜湖市乡村振兴人才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芜人社秘〔****〕***号)的相关要求,经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审核,现推荐区内*名人员申报乡村振兴人才高级职称,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年*月**日-*月**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镜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心提出。
事业科电话:(****)-*******。
****年*月**日序号姓名性别所在单位申报职称名称*洪******乡村振兴农经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