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五河县城南综合码头一期气膜散货仓库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答疑回复BB2023WHGCZ0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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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五河县城南综合码头一期气膜散货仓库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项目编号:BB****WHGCZ****),招标人为******,现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回复,具体如下:
疑问*:技术标评审中投标人的综合实力中业绩要求:“*、业绩(**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请问,该条款业绩必须是牵头单位的业绩,还是可以是联合体成员单位的业绩?
回复:如为联合体投标,该业绩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业绩。疑问*:技术标评审中其他中柔性薄膜太阳能充气膜建筑供电系统技术储备(*分) 每具有一个采用柔性薄膜太阳能充气膜建筑供电系统技术的气膜散货仓库案例,且具有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得 *分,满分 *分,电子标书中提供证明材料(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据了解,目前国内光伏太阳能充气膜建筑仅为个案,拥有此类案例的企业甚至都不足*家,该评分条件明显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请给予答复。
回复:本项目需要后期安装光伏发电(柔性薄膜太阳能充气膜建筑供电系统),招标文件的设计内容、施工内容均对该内容做了设计、施工技术指标要求。该技术标评审指标要求设定的技术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与合同履行相关。按招标文件执行。疑问*:技术评官中本项目信用分仅评审施工单位的等级,信用评价等级为AAA或AA的,得**分,其他不得分。该评分条件明显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请给予答复。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编制符合蚌埠市住建局《关于印发﹤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引入信用评审规定(试行)﹥的通知》的设置,按招标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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