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法律顾问服务供应商入围 项目三标段变更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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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服务供应商入围 项目三标段变更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吉林省万沅******************委托,************法律顾问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三标段(项目编号:WYJS-******-**) 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一、招标人:************二、采购项目名称:************法律顾问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三标段三、采购内容:******经营业务和法律事务范围,针对合规体系建设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四、服务期限:*年。第一期服务合同签订期限为*年,到期后对入围律所进行后评估,不能满足服务需求的终止合作协议,满足服务需求的续签第二期服务合同,期限*年,总计服务期限*年。五、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六、预算金额:每家*万/年,即每年*万元,二年合计**万元。七、变更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经过两次公开招标,投标报名的投标人只有吉林新锐律师事务所一家。鉴于上述原因,根据本项目采购方案中关于采购方式的规定:“公开竞争性磋商。符******邀请招标实施办法》中的第四条第一点:购买服务项目,且本项目招标额不足***万,未达到公开招标额度。第一轮公开竞争性磋商,报名不足三家的标段,重新招标。第二轮公开竞争性磋商,报名不足三家的标段,资质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正常进行评审;不足两家,资质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直接入围,报名不足的标段继续进行招标至满足招标入围数量为止。”所以本项目三标段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八、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吉林新锐律师事务所九、公示的期限:该项目的公示期限自 ****年 **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十、异议的受理方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递交给代理机构。十一、联系方式*.招标人:************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号联系人及电话:陶先生****-*********.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沅******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新星宇商誉A*座****室联 系 人:王天鹏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