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庐江中学种子教师培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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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中学种子教师培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庐江中学种子教师培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ANNFN*****二、项目名称:庐江中学种子教师培训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清北铭师堂(北京)******供应商地址:安宁庄西三条*号一幢*层*单元***AA中标(成交)金额:伍拾玖万叁仟肆佰元整(¥******.**元)四、主要标的信息项目名称:庐江中学种子教师培训服务范围:庐江中学种子教师培训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日历天服务标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服务要求: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笪贤芳,吕中国,汤礼军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预算价为计算基数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分标段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金额:*****.**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本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成交人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楼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徽省庐江中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号安徽省庐江中学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蒋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