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吴淑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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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吴淑蓉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李桂英
继承人:吴淑蓉
坐落:夹江县木城镇五里社区居民二组**号(原夹江县木城镇后街**号);
不动产权证号:夹木私房权字第****号、夹国用(****)第*****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
用途:住宅。
夹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