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标识标牌设计制作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标识标牌设计制作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内******受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其标识标牌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一)项目概况*、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备案文号:项目流水号[****]*****号*、招标编号:NMCX**ZF-****-FS********、服务名称:标识标牌设计制作服务*、预算金额:**万元*、技术要求: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印刷经营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 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金额缴纳社保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注:(*)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上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审核。邮件主题为本项目全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方式,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拒绝接受。(四)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时,**:**~**:**时。*、地点:线上获取。(五)磋商文件售价本次磋商文件售价为*元人民币。(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投标地点:内******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楼)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内******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楼)(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n)、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官网(http://***.******.***)上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八)联系方法采 购 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号联 系 人:高俊朋、徐瑞联系电话:****-*******招标代理:内******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楼联 系 人:刘贵英、吴根连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