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宿州市城市规划展览馆设备设施维保及更新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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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城市规划展览馆设备设施维保及更新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CG*******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城市规划展览馆设备设施维保及更新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苏******
供应商地址:苏州高新区滨河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宿州市城市规划展览馆设备设施维保及更新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宿州市城市规划展览馆,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是集规划展示、科普教育、公众参与、特色旅游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展馆。本项目主要负责宿州市城市规划展览馆(含布展区、办公区、休息区、临展区)全部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及动态维护,包括但不限于馆内各种多媒体设备、显示拼接屏、触控一体机、投影机、LED、LCD 显示屏、触摸屏、弱电机房、办公区、网络设备(交换机、无线 AP)、中控系统、舞台灯光、电视监控系统等各项设备设施以及各展项运行系统中的软件、同步控制软件、画面融合调整软件、灯光控制系统软件、全馆无线互联网络覆盖系统、公共广播系统、语音导览、各类显示屏、各类灯具灯带、灯泡、电源、模型沙盘、展品配件、软件升级服务、展板、装修装饰材料等所有展项的软硬件维护和部分展项布展更新等。服务要求: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服务期为三年,合同采用*+*+*签订。(服务期限内根据业主方考核结果,签订下一年合同或重新采购)服务标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咏梅(组长)、张红丹、王璐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和园小区**栋*单元***室,联系人:牛工,联系方式:***********;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州市城市规划展览馆
地 址:宿州市城市规划展览馆   
联系方式:刘馆长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宿州市和园小区**栋*单元***室
联系方式:牛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牛工
  电 话: ***********
十、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供应商情况办理流程公开累计提交时间:*天*小时**分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提交申请提交人:******办理意见:请审核提交时间:****-**-** **:**:**提交用时:*天*小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