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弋江区法院物业管理服务2023中标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弋江区法院物业管理服务****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WH**CG****FW****(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JC**************号)
二、项目名称:弋江区法院物业管理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清水街道清苑社区春江路**号
成交金额:******.**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弋江区法院物业管理服务 **** 服务范围:弋江区人民法院坐落于弋江花津南路**号。楼宇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两个,约****平米)占地**.*亩服务要求:包括弋江区人民法院保洁服务、绿化维护服务、设备设施维修服务、安全保卫工作、安检工作、客服工作、安全管理服务时间:三年(*+*+*)服务标准:符合弋江区法院物业服务要求标准。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琦、张国铭、洪学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计算(计算公式:如成交价低于***万,则代理费=成交价×*.*% )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无效供应商及原因:芜************、浙江******、******:企业为中型企业,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成交供应商业绩:*、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芜湖市镜湖区文化馆、图书馆物业服务。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线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地址:芜湖市弋江花津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城市之光写字楼B座***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贤彬
电话:***********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