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崇左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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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崇左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示范文本)监管协议编号: 崇房XX字预监XXXXXXX号 开发企业名称:监管项目名称:监管项目坐落: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崇左市中心支行 制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崇左监管分局二〇二三年六月说 明*.本协议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崇左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崇左监管分局联合制定,适用于崇左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批准预售的商品房建设项目。各县(市)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协议相应内容。 *.在签订本协议前,当事人要仔细阅读协议条款。 *.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订立协议。*.当事人可根据监管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本监管协议编号“崇房XX字预监XXXXXXX号”按各县(市)名称排字和协议签订年份、顺位排号。崇左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甲方:(监管机构)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乙方:(监管银行)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丙方:(开发企业)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保证商品预售资金专款专用,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确保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崇左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丙三方经过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丙方开发投资建设、拟进行预(销)售的商品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监管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一、监管项目概况名称:坐落:不动产登记证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占地面积: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平方米?总层数:层商品房数:套(间、个),其中住宅套,商业间,车位个。工程预算投资总额:元,核定预售资金监管额度元。二、资金监管范围和使用范围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丙方将正在开发建设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商品房(包括以预售方式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预先出售给购房人,由购房人支付的所有预购房款,包括定金、首付款、商业银行发放的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预购房款等。监管项目的预售资金必须全部直接存入监管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通过非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进行收款。监管机构对监管账户中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的资金额度(以下简称“监管额度”)进行监管。监管额度内的商品房预售资金仅限于支付监管项目工程建设有关费用,包括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施工进度款、农民工工资等相关支出。三、监管资金账户丙方在乙方开立资金监管账户,作为监管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的专用账户。监管账户不能支取现金、不能开通网银转账功能、不能绑定为任何扣费(税)账户。监管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监管账号:四、监管资金收存商品房预售的购房款(包括定金、首付款、商业银行发放的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预购房款等)由购房人直接存入监管账户,丙方不得擅自收存;购房人申请贷款的,银行发放的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直接划入监管账户内,不得直接支付给丙方或者转作他用。丙方在项目所在地以外其他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办理预抵押贷款的,所发放的商品房预抵押贷款均须转入监管账户。五、监管资金使用(一)监管资金的使用申请。丙方使用监管资金的,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用款计划,并填写《崇左市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申请表》。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根据项目相关工程承包合同和实际工程进度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的,甲方出具同意拨付通知书。乙方根据甲方出具的同意拨付通知书于一个工作日内将预售款直接拨付至指定账户,同一拨付通知书只能一次性划款,不得分批次划款,首次申请拨付节点不得早于项目地下结构完成。(二)监管额度的使用计划。监管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申请拨付数额不超过监管额度总额的**%,本节点可申请金额为人民币万元,累计人民币万元。监管项目主体结构完成规划设计总层数一半后,申请拨付数额累计不超过监管额度总额的**%,本节点可申请金额为人民币万元,累计人民币万元。监管项目主体结构完成规划设计总层数四分之三后,申请拨付数额累计不超过监管额度总额的**%,本节点可申请金额为人民币万元,累计人民币万元。监管项目主体结构完成后,申请拨付数额累计不超过监管额度总额的**%,本节点可申请金额为人民币万元,累计人民币万元。监管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后,申请拨付数额累计不超过监管额度总额的**%,本节点可申请金额为人民币万元,累计人民币万元。监管项目取得初始登记的《不动产登记证书》,并具备为购房人办理转移登记条件后,申请拨付剩余的监管额度资金,本节点可申请金额为人民币万元,累计人民币万元。监管项目在申请解除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前,如商品房项目出现农民工讨薪、拖欠工程款等问题,应先支付拖欠款,才能申请解除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三)监管资金的退款申请。存入监管账户预售资金累计未达到监管额度,丙方与购房人解除购房合同的,丙方可凭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材料向甲方申请从监管额度资金中退回相应预购房款,甲方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同意退款通知书。存入监管账户的预售资金累计达到监管额度后,丙方与购房人解除购房合同的,由丙方自行结算退款。六、监管资金额度调整因工程预算书内容发生变动确需调整预售资金初始监管额度的,丙方需向甲方提出重新核定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并出具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调整意见书后,报乙方备案,重新签订监管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七、监管协议各方职责(一)甲方按《崇左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正确行使对丙方使用监管资金支付工程建设资金的审核权和对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权。(二)乙方应做好金融服务工作,方便丙方和购房人办理预售资金转存业务、拨付和结算等手续。(三)乙方对监管账户监管额度内的资金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按照甲方的拨付通知书要求对监管资金进行支付,不予丙方支取现金。(四)乙方应按甲方工作需要及时提供监管账户的资金收支明细及账户余额情况。(五)丙方申请办理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时,应当提供商品房预售资金存入资金监管账户的证明。(六)丙方必须根据有关规定接受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确保工程进度,保证监管项目竣工验收,按时交付。(七)丙方同意监管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资金委托乙方代为收取,存入其在乙方设立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乙方在收到购房款后,向购房人出具缴款凭证,丙方凭乙方的缴款凭证向购房人开具票据。丙方同意监管项目购房人在乙方申请的按揭贷款全部划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八)购房人在乙方以外银行申请的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丙方负责协调发放银行及公积金中心将贷款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八、违约责任(一)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款项监管、划拨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泄露工作秘密的,违纪的予以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二)乙方违反预售资金监管规定,存在不配合检查、监管不到位、截留或阻碍划转的,由监管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其限期改正,擅自划拨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的,限期追回资金,无法追回的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三年内不能继续作为监管银行,由监管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报中国人民银行崇左市中心支行和崇左银保监分局予以处理。(三)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监管项目所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其限期整改,暂停其监管资金拨付;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由监管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相关规定暂停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或商品房网签、备案登记,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档案,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未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未按规定将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的;(*)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材料申请拨付预售资金的;(*)不配合监管部门对预售资金管理工作的;(*)以收取各类款项为名变相逃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九、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二) 项处理:(一)向 当地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协议的变更及终止(一)丙方因特殊原因变更资金监管银行或监管账户,使本协议在履行期满前确需提前终止的,由丙方向甲方提出解除原监管协议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并出具《同意解除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通知书》,报乙方备案,同时重新签订新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乙方负责将原监管账户中的资金全部划入新监管协议指定的资金监管账户。(二)监管项目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首次登记,并具备为购房人办理转移登记条件后,由丙方书面提出解除申请,经甲方审核,符合解除监管条件的,出具《同意解除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通知书》,乙方根据《同意解除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通知书》办理监管账户解除监管手续。 十一、联系方式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十二、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存、拨付等行为受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监督和管理。十三、本协议共计 八 页,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十四、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协议三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十五、其他约定事项。(此协议为监管机构、监管银行、开发企业三方签订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此页为签字盖章页)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doctype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崇左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示范文本).doc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