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恒顺官酱园项目(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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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建设单位******项目名称恒顺官酱园项目建设地点镇江市丹徒区恒顺大道**号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利用厂区现有厂房和空地,不新增用地。项目依托现有的上料、蒸煮、制曲等设备,新增酱油生产线,通过增加生产班次,调整配方,增加发酵、灭菌、灌装等工艺,建成后新增年产****吨酱油的产能。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等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蒸煮、发酵工段的异味和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车间通风、密闭、加盖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标准限值。(*)废水: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洗瓶废水、蒸汽冷凝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至丹徒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的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表*中B级标准。(*)噪声: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治理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其余厂界达到*类标准。项目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要求。(*)固废: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应依法依规进行综合利用和处置,贮存、转移、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的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审批联系人:行政服务处固话:****-********通讯地址:镇江市冠城路*号,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公示时间(*个工作日)****年*月**日—****年*月**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