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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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托管西双版纳州磨憨镇共同建设国际口岸城市总体方案的通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一、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地点: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磨憨镇建设单位:云南******建设性质:新建环评单位:******建设内容:新建污水处理厂*座,近期处理规模*****m*/d,各建筑物土建实施及设备安装均按近期*****m*/d处理规模建设,建设主要内容包括粗格栅间及进水泵房、细格栅间、旋流沉砂池、改良A*/O反应池、二沉池、二次提升泵房及高效沉淀池、竖片式滤布滤池等,配套建设污泥脱水间及加药间、在线监测房、鼓风机房、综合楼等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一)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经临时施工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和施工工艺;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清洁废水经临时生活废水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和施工工艺;基坑涌水和地表径流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和施工工艺。(二)施工扬尘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施工现场设置连续硬质不低于*.*m围挡封闭管理;配备满足防尘抑尘要求的雾炮机等其他喷淋设备,对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地面进行硬化处理等。(三)声环境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中午、夜间施工;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设备;尽量缩短高噪音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在施工工地设置临时围挡等。(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对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利用部分外售综合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合法弃渣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禁止侵占和损坏占地范围外的土地、植被;禁止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严格执行有关水土保持措施等。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一)水环境保护措施:栅渣压滤滤液、砂水分离废水、污泥浓缩滤液、滤池反冲洗废水全部返回项目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达标外排。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项目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对粗格栅间及进水泵房、细格栅间、旋流沉砂池、调节池、储泥池、污泥调理池、污泥脱水机房和污泥棚进行封闭,采用集气罩将封闭区域内产生的臭气收集后通过*套生物过滤设备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根**m的排气筒进行有组织排放,未收集到的废气经过绿化植物吸收、大气扩散后无组织排放。(三)噪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绿化吸收、鼓风机房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项目设置栅渣暂存点、沉砂暂存点、污泥棚,格栅渣、沉砂池沉砂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磨憨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至磨憨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废弃非危化品包装物、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四、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看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六、反馈方式昆明市生态环境局Email:kmshbjspc@***.com电话/传真:****-********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号*号楼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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