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温环龙听公〔20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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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于****年*月*日******违反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案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温环龙罚告〔****〕 **号)并于*月*日依法送达,******于****年*月**日向本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本局决定就该案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行政相对人:******二、听证会举行时间:**** 年*月**日(星期五)上午*:**。三、听证会举行地点: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楼***办公室。四、申请旁听注意事项: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于****年*月**日前到我局办公室报名。并在听证会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按时参加。五、联系方式:联系人:李群 联系电话:********地址: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楼***室。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年*月**日articlecontent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