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3年银湖小学暑期零星工程建设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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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银湖小学暑期零星工程建设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if !supportLists]一、[endif]项目编号ASW**G****FJ**** 二、项目名称:****年银湖小学暑期零星工程建设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上层******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国货路**号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年银湖小学暑期零星工程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年银湖小学暑期零星工程建设工程具体详见清单。施工工期:**日历天项目经理:卢志明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皖************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藤柏、丁波、胡宗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执行;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A*-***,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芜湖市银湖小学      地址:芜湖市大工山路**号         联系方式:胡老师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苏****** 地址: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A*座*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涛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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