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东方市民政局社会救助政策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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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细览 头部区域 start 分享开始 微信X索 引 号:********-*/****-*****分  类:民政、扶贫、救灾发文机关:东方市民政局发文日期:****年**月**日 **:**名  称:东方市民政局社会救助政策政务公开文  号:无主 题 词:无时 效 性:有效信息公开细览 头部区域 end 最低生活保障申报条件和流程一、低保人员认定及保障标准(一)认定标准:下列家庭或个人可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扣减刚性支出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财产规定的海南省户籍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超过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符合相关限定条件,依靠父母和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单身重度残疾人、三级和四级精神或智力残疾人、重病患者;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三级和四级精神或智力残疾人、重病患者。(二)保障标准:我市城市低保标准为:***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元/月,并执行分档救助政策。二、申请审核流程(一)申请。由本人向户籍地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说明家庭人口、劳动能力、生活来源、家庭财产等情况。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二)审核确认。受理申请后,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 **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核对、入户调查对申请人家庭成员情况、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家庭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天。公示期满 *个工作日内,提出确认意见。因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需多地入户核查的,审核时间适当放宽。(三)发放。乡镇人民政府确认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同时确定救助金额,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证,从确认之日下月起由市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供养人员申报条件和流程一、特困人员认定及救助标准(一)认定条件: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等三项条件的我省户籍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二)救助标准:我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元/月。二、申请审核流程(一)申请。由本人向户籍地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说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二)审核确认。受理申请后,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 **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核对、入户调查对申请人家庭成员情况、家庭收入、财产状况、自理能力等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家庭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天。公示期满 *个工作日内,提出确认意见。因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需多地入户核查的,审核时间适当放宽。(三)发放。乡镇人民政府确认符合特困救助供养条件的,同时确定救助金额,发放特困供养证,从确认之日下月起由市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放特困供养金。临时救助申报条件和流程一、救助对象、方式和标准因教育、医疗、住房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简称支出型救助对象)和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意外伤害、自然灾害、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主要经济来源中断,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简称急难型救助对象),均可以申请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方式分为发放临时救助金、发放实物、提供转介服务等;临时救助标准一般参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按月),根据救助对象家庭人口、家庭状况、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刚性支出额度等因素,分类分档确定临时救助标准。二、申请审核流程(一)申请。临时救助申请分为自主申请和主动发现申请。自主申请由本人向户籍地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主动发现申请由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符合条件的对象家庭并主动帮助其进行申请。(二)审核确认。支出型救助对象由乡镇人民政府在 **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核对、入户调查对申请人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家庭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天。公示期满 *个工作日内,提出确认意见。急难型救助对象由乡镇人民政府在 *个工作日对申请人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确定救助金额,直接实施救助。(三)发放。支出型救助对象由乡镇政府确认后报市民政局实施发放,急难型救助对象由乡镇政府直接发放。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和流程一、认定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是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倍,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向户籍地或居住地乡镇申请低保边缘家庭认定。二、申请审核流程低保边缘家庭认定程序参照最低生活保障的规定执行。在受理申请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在 **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核对、入户调查对申请人家庭成员情况、家庭收入、财产状况、自理能力等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家庭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天。公示期满 *个工作日内,提出确认意见。对低保边缘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认定之日起每年进行一次复核,视家庭困难状况变化情况予以动态调整,如在工作中发现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家庭,也可以进行调整。附件:*.海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办法(修订)??????*.海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海南省临时救助实施办法??????*.海南省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实施办法相关文件附件:附件*.海南省民政厅 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 关于印发《海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办法(修订)》的通知.pdf附件*.海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琼民规〔****〕*号).pdf附件*.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琼民规〔****〕*号).pdf附件*.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琼民规〔****〕*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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