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焦桥司法所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法》实施三周年暨检察院典型案例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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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提高社区矫正对象自我认识,*月**日,焦桥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召开《社区矫正法》实施三周年暨检察院典型案例宣讲会,特邀邹平市检察院第三部监所科科长高海鹏为全体矫正人员授课讲学。高海鹏首先对焦桥司法所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工作表示肯定,对档案整理及法律适用等部分细节内容与工作人员进行交流探讨。随后,在宣讲活动中,高海鹏分享了检察院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直观讲述了社区矫正机会难得以及在矫人员二次犯罪的严重后果,引导社区矫正人员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自身定位、端正服刑态度、服从管理规定。司法所工作人员带领全体在矫对象系统学习了《社区矫正法》的内容,并就社区矫正期间他们享有的权力和需要遵守的相关规定作了重点讲解,确保每个人对于权力和规定都能做到心中有数。此次宣讲会不仅使社区矫正对象对自己进行了正确的自我定位,也为后期的矫正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接下来,焦桥司法所将持续聚焦社区矫正法宣传工作,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