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龙津街道关于购买道路交通器材的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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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津街道关于购买道路交通器材的询价公告发布日期:****-**-**浏览次数:-为提高市容秩序,保障道路安全,我单位决定购买一批防撞沙桶和防撞杆,现以公开询价方式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作为供应商。 一、购买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 二、购买内容:防撞沙桶和防撞杆(具体数量:**个防撞杆和***个防撞沙桶) 三、报价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一)报价人必须符合《政府购买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二)报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制作和安装相关产品的资质的企业; (三)报价人所供的产品材质、形状、安全标识必须符合城市管理、环境美化和安全要求; (四)本次购买不接受联合体。 四、项目最高限额:人民币叁拾贰万伍仟元整(包含货品价格、安装费、运输费、税费等费用)。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报价资料: (一)报名时间:自****年*月**日至*月**日(工作日上午*:**至**:**,下午**:**至**:**)。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龙津东路欧家园**号。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 (三)报名方式:原则上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所有纸质资料用文件袋装好密封加盖公章递交,如有特殊情况,请与联系人联系。 (四)资料提交: *.公司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拟安装器材清单及相关材质说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报价清单及安装方案(原件密封,并加盖公章)。 *.提供不少于一年的售后维保服务方案(原件密封,并加盖公章) *.应当提供的其它材料 (五)报名单位需提供防撞沙桶和防撞杆样本(提供时间另行通知)。 (六)相关费用的承担:各报名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本次项目询价的各项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参选资料、交通、邮递等),本单位将不为本次询价向任何参选机构支付任何费用。 六、候选单位确认 (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个或*个以上单位报价方为有效询价。 (二)将综合衡量投标人提供的资质、报价、过往业绩、 质保和售后服务等因素,择优选择。 (三)确定中选单位后,将在网站公示,并向中选单位发出通知,其他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中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确认第二候选单位作为本次询比的中选单位,以此类推。 七、签订合同: 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原则上*个工作日内未能提供有关合同,视中标单位自动放弃,我街道有权依法选择候选中标单位。 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