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永宁县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二次)[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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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AH-Z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永宁县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现澄清如下: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 *****.**元,收费标准:经协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预算金额的 *.*%收取,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 更正日期:****-**-**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宁县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银川市永宁县人民公园南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 地址:宁夏银川市天鹅湖小镇青年创业大厦****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吴自洋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白艳、寇海宝 电话:****-*******五、附件 招标文件*: 文件 澄清文件正文[*].pdf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代理机构:宁****** 发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