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朝阳朝阳市廉政教育基地二期10kV电源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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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开始朝阳市廉政教育基地二期**kV电源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发布时间:****/*/**】【我要打印】【关闭】中标候选人公示工程编码TP***************工程名称朝阳市廉政教育基地二期**kV电源项目标段名称朝阳市廉政教育基地二期**kV电源项目编号TP*********************建设单位中国共产党朝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联系人胡起玮联系电话***********工程类别电力工程施工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项目所在区域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建设地点朝阳市燕都新区红山路中标候选人情况排序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工期(日历天)质量评审得分资格能力项目负责人证书证书编号*朝阳*************.***元**合格**.**[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李清[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辽**************************.***元**合格**.**[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贺兆军[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辽**************************.***元**合格**.**[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张翠云[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辽************公示开始时间****-**-**公示截止时间****-**-**填报单位辽宁******联系人冯阁胜联系电话***********备注说明异议渠道及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正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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