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公益诉讼让古树“老有所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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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自然环境优越,全县森林覆盖率约**%,树种资源丰富,珍贵古树名木有樟树、南方红豆杉、椤木石楠等,但这些古树名木的保护形势并不乐观。经县人民检察院排查,发现部分“高龄”古树存在管护不当等问题,县检察院于今年*月份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专项活动,并进行持续跟进监督,*月*日组织开展问题整改行动。
在洋江镇车田村,检察官与公证人来到古樟树下查看病虫危害整治、树根培土护垒、是否按要求挂牌等整改情况,与当地负责干部就古树的管护进展、能否如期完成等情况进行了沟通协调。
据了解,县检察院于今年*月份依法开展了古树名木保护专项活动,对全县范围内开展调查取证,发现**颗古树存在病虫危害、树体中空、树根裸露、地基坍塌等问题,依法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并持续开展“回头看”行动,跟进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行好各自的古树保护职责,共同缔造分宜古树资源的健康生长环境。
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刘成龙:****年*月,(我们)办案人员深入到辖区内**个乡镇近百棵已挂保护牌的古树名木进行实地走访,对发现的古树树体被虫害侵蚀等问题,向责任部门提出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目前,案件处于整改中,我们也在持续跟踪各责任单位整改情况。之后,我们将同林业部门一起参与整改验收环节,确保检察建议落地有声,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