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关于转发《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企业试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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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有关企业:现将《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企业试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各镇(街道)、经济技术开发区结合属地企业情况,做好政策宣传并认真遵照执行。咨询电话:****-*******,地址:邹平市鹤伴二路财税劳动大厦****办公室。附件:关于在企业试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通知.docx 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