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安庆高新区山口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二次)项目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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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高新区山口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二次)项目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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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安庆高新区山口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二次)(项目编号:GC-AQ-****-***)”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如下:
一、异议的回复
问:项目全套图纸完成后(施工图预算图纸),对于因非中标人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增加或设计标准增加影响变化的造价,该部分造价经第三方单位审核后是否可以用以调整最高限价(中标价)金额/中标价?
答:项目全套图纸完成(施工图预算图纸)并经图审机构及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查合格后,因非中标人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增加或设计标准增加时,由审计单位及招标人审核确认后,可计入结算总价,如结算总价超过最高限价,则以最高限价作为竣工结算价。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
地址:安庆市环城西路**号
联系人:朱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庆市******
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龙山路***号交易一部
联系人:唐娟
联系方式:****-***********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