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厦门市集美区纪检监察事务中心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结果公告(合同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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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ZTH[DY]*******(招标文件编号:[******]ZTH[DY]*******) 二、项目名称:厦门市集美区纪检监察事务中心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厦******供应商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天安路**号城监大队办公综合楼三楼中标(成交)金额:***.*******(万元)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厦****** 厦门市集美区纪检监察事务中心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 集美区纪检监察事务中心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 按采购人服务要求执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按招标文件第四章及响应文件服务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梅凤、刘惠香、王荣惠(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①本项目类别:服务。②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下列标准收取:以预估总投入金额为基数,具体为:基数≤***万元部分,按*.*%计取;***万元<基数≤***万元部分,按*.*%计取,***万元<基数≤****万元部分,按*.**%计取,分段累进计算。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将采购代理服务费缴至厦******账户(开户行:******厦门思明支行,开户名:厦******思明分公司,账号:*******************)。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若本公告内容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的公告信息(http://***.******.***.*/freecms/site/fujian/ggxx/info/****/*a*d*b*******feb*****e****c**d**.html?noticeType=)为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集美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岑东路**号 联系方式:陈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号鸿翔大厦*层F 、A、B单元 联系方式:黄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