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新马工业园节能环保产业园项目的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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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马工业园节能环保产业园项目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湖南文件编号投标资格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有效期
**天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控制价(最高限价)
*万元 人民币评标办法
ZZZH*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开标方式资格审查方式答疑澄清时间是否延期延期后开标时间延期后开标地点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新马工业园节能环保产业园项目修改通知(二)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决定对新马工业园节能环保产业园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原招标文件类似业绩要求由“投标截止时间前****天内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额在****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在***** ㎡及以上已完工的工业厂房项目”现修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天内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额在****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在***** ㎡及以上已完工的厂房项目。”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由原来的“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无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现修改为“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施工合同签订后**天内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是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担保或保证保险 。”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预付款的支付由原来的“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项目无预付款【注:政府投资项目应执行湘政办发[****]**号文第十八条相关规定】。 预付款支付期限:签订合同后 /天内。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现修改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的**%【注:政府投资项目应执行湘政办发[****]**号文第十八条相关规定】。 预付款支付期限:签订合同后 **天内。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从支付第一次进度款开始扣回,每次扣回比例为预付款的**%,应支付的进度款不足预付款金额**%的,则本次应扣未扣回的预付款累积到下一次进度款支付时扣回,扣完为止。” 注:鉴于上述修改内容未实质性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均不变,若各潜在投标人对本修改通知内容有异议请于**小时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株洲高科产业****** 招标代理机构:****** 监督机构: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