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电视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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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电视采购项目 结果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电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KTY-****-***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范围: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电视采购项目; *、供货期:供货方需在院方供货周期**天安装到院方指定的场所;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电视采购项目 洛阳市洛龙区东锐家用电器商行 洛阳市洛龙区李楼镇景华市场联通营业厅对面西第七间 ******.** 元 *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 数量 单价 *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电视采购项目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四、评审专家名单 张东芝、张雪民、张昊(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支付,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给定的“质疑函范本”,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连同质疑函原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一起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他人办理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邮寄件、传真件、电子邮件及电话均不予受理。逾期或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号 联 系 人:马老师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河南大学科技园东区**号楼**层****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 监管部门联系人:郭老师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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