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关于2023年暑假期间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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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根据《关于开展校外培训“监管护苗”****年暑期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监管司函〔****〕*号)等文件精神,有效遏制暑假期间在职教师违规办班、有偿补课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现将相关要求公告如下:*.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在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等场所给学生进行获取报酬性质的授课或辅导。*.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或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以家属或亲友及他人名义违规开办补习班等有偿家教活动。*.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开办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不得在民办教育机构兼职兼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为退休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员介绍学生有偿补课而从中获利。县教育局将加大检查监督力度,持续开展有偿补课治理工作,做到有报必查,查实严惩,绝不姑息。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继续顶风违纪的教师,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及广大学生家长自觉抵制、严格监督,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合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监督举报电话:****-******* 周宁县教育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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