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茶陵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中央空调与新风系统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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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中央空调与新风系统采购合同公告公告日期:****年**月**日茶陵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中央空调与新风系统采购合同公告采购合同编号:株茶财采计[****]******采购人(甲方):茶陵县公安局供应商(乙方):株洲******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茶陵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中央空调与新风系统采购。*、采购计划编号:株茶财采计[****]******。*、项目内容:茶陵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中央空调与新风系统采购。*、是否分包:否。*、项目负责人:胡最良。*、联系电话:***********。二、合同价款及付款*、合同总价款:壹佰贰拾肆万贰仟捌佰陆拾伍元捌角贰分(小写:*******.**元)。具体详见附件。三、合同履行及交付*、起始日期:合同签订后的**天内,如遇甲方安装场地条件限制或其他不可抗因素干扰时,可协商顺延。*、地点:茶陵县公安局。*、方式:详见附件。*、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款的*%。四、产品验收*、验收主体:茶陵县公安局。*、验收方式:详见附件。*、验收标准:遵照招标文件要求。五、质保与维护详见附件。六、违约责任详见附件。七、争议解决详见附件。八、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其他合同文件。九、合同生效*、本合同未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肆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茶陵县公安局。附件:具体产品明细。甲方:(公章)茶陵县公安局 乙方:(公章)株洲******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银行:帐号: 如有附件请至http://***.******.***.cn/mvc/viewNoticeContent.do?noticeId=**********&area_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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