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炎陵县创建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技术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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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创建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技术服务项目合同公告公告日期:****年**月**日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 (甲方)供应商(全称):湖******(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项目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炎陵县创建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技术服务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炎财采计【****】******(*)项目内容:按照《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要求,按照炎陵县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工作部署,****年前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是否分包:否 。(*)项目负责人:周斌。(*)联系电话:*********** 。*.合同金额(*)合同金额小写:******元大写:捌拾壹万陆仟元整(*)具体标的见附件。(*)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t全额付款:获得“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授牌后一次性付清。 ¨预付款:(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 ¨分期付款:(应按照季度分期支付合同款项) ¨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合同履行(*)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地点:株洲市炎陵县 (*)方式:现场签订(*)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形式和期限要求。(*)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形式和期限要求。*.合同验收(*)验收主体: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验收方式:所采购服务严格按照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进行验收,同时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规定要求, 并达到创建成功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目标 。(*)验收标准:通过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验收。*.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本合同协议书(*)成交通知书(*)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其他合同文件。*.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叁份,供应商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炎陵县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电 话:传 真:传 真:开户银行:湖南星沙******营业部账 号:***************** 如有附件请至http://***.******.***.cn/mvc/viewNoticeContent.do?noticeId=**********&area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