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蕲春县公安局漕河派出所建设用房和民警休息用房项目(HBQC-202307FJ-013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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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公安局漕河派出所建设用房和民警休息用房项目(HBQC-******FJ-*********)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原文链接地址蕲春县公安局漕河派出所建设用房和民警休息用房项目蕲春县公安局漕河派出所建设用房和民警休息用房项目(HBQC-******FJ-*********)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QC-******FJ-*********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蕲春县公安局漕河派出所建设用房和民警休息用房项目已由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蕲发改审字【****】***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蕲春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蕲春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蕲春县漕河镇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拟新建建设用房、窗口用房、民警休息用房、厨房及相关附属工程。 其他:/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涵盖范围 标段划分:*个标段 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合同估算价:****.**万元 *.*其他:/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年承担过*项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其它要求:/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蕲春县公安局 代理机构: 湖北****** 地址: 蕲春县东璧大道*号 地址: 蕲春县晶帝学府三期**栋****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雷先生 联系人: 叶小姐 电话: *********** 电话: ****-*******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年**月**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