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南谯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对2022年度未年报的内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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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南谯区有***家内资企业、**户个体工商户、*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月*日至****年*月**日未报送****年度年度报告,南谯区市场监管局应当在当年年度报告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
如有不服本行政决定者,可在公告之日起**日内向南谯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公告之日起*个月内向南谯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未报送****年度年度报告***家内资企业(南谯区市场监管局****年列入经营异常名录).xlsx
   附件*:未报送****年度年度报告**户个体工商户(南谯区市场监管局****年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xlsx
   附件*:未报送****年度年度报告*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南谯区市场监管局****年列入经营异常名录).xlsx
特此公告
南谯区市场监管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