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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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号)等要求,现向公众发布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一、规划概况*、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包含南北两区,北区:东至春兰路,南至健康大道、天星路、城镇开发边界,西至长江大道(城镇开发边界),北至老通扬运河、凤凰路、永兴路;南区:东至南官河,北至通港西路南,西、南均至行政边界。规划总面积**.***平方公里。*、发展定位为泰州“健康名城”建设提供支撑,力争建设成为国际精准健康中心、国家生物医药特色产业引领区和长三角医药健康产业示范区。*、主导产业构建以“生物医药”为核心,“医工服”融合发展的自主可控的“*+*+*”的特色现代产业体系。*个核心产业:生物医药;*个特色产业:高端装备、电子信息、石化及新材料;*个现代服务业。二、规划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金港中路***号联系人:聂莉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q.com三、项目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评价单位名称:南京大学环境规******联系人:姚工联系电话:***********电子邮箱:fyao@njuae.cn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内容*、评价工作程序接受环评工作委托——方案初步分析——首次信息公示——资料收集、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数据分析整理——生态环境资源制约因素识别——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体系确立——规划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估、规划方案综合论证、报告书编制——二次信息公示、公众意见调查——完成报告书送审本——报告书送审、修订。*、评价主要内容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有关国家、省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规划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规划和情景设置,预测评价本规划对区域的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等产生的影响,对资源与环境承载力进行评估,从区域开发方案、规划布局、产业结构等合理性分析的角度提出相应的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与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恳请见此公示并关心总体规划的广大群众和相关人士,能按以下公众意见表的要求提出您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向规划委托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映。本次公示时间为**个工作日。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