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博市监罚告〔2023〕C10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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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市监规字〔****〕*号)的要求,我局正在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清理工作。惠******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且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或因没有开展生产经营或者自行停业导致的经营收入为零,******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所指的违法行为,我局拟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由于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联系人:王跃力,联系电话:****-*******)  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博市监罚告〔****〕C****号).pdf  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月**日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cn/zwgk/gzwj/tzgg/content/post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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