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湖南镇环卫一体化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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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SY[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南镇环卫一体化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内容描述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评标标准“*.技术和服务响应情况: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的逐项响应情况并结合相关佐证材料(如有)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得**分。 ①以“★”标注的条款(共计*项)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出现负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 ②以“▲”标注的条款(按评审指标项计算,共计*项)每负偏离一项扣*分; ③其他未标注“★”和“▲”的条款(按评审指标项计算,共计**项)每负偏离一项扣**分,正偏离不加分。 【注:在“技术和服务要求”中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内容,投标人应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明确响应或承诺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且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的“是否偏离及说明”中注明证明材料页码】”现更正为:“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的逐项响应情况并结合相关佐证材料(如有)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得**分。 ①以“★”标注的条款(共计*项)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出现负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 ②以“▲”标注的条款(按评审指标项计算,共计*项)每负偏离一项扣*分,满分*分; ③其他未标注“★”和“▲”的条款(按评审指标项计算,共计**项)每负偏离一项扣*.*分,满分**分,正偏离不加分。 【注:在“技术和服务要求”中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内容,投标人应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明确响应或承诺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且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的“是否偏离及说明”中注明证明材料页码】”。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长乐区湖南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乐区湖南镇鹏程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世纪城*号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颜娟 电话:***********、****-******** 福******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