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木垒县人民法院:当事人行动不便 法院病房送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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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元案款,今天过来给你办好领款手续,好好休息,早日恢复健康!” “我马上要做手术,正是用钱的时候,本来打算出院了再过去领钱,你们还专程来医院送钱,真是太感谢了”。 这是在木垒县医院病房里,县人民法院干警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当事人的对话。 近日,一位老人在木垒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来回走动着,看起来很焦急,立案庭干警叶尔生别克上前询问,得知他是过来交案款的,想把钱亲自交给原告张某某。 据悉,****年*月**日,张某某与图某因民间贷借贷纠纷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约定图某于****年*月**日前向张某某支付借款本金****元及利息****元,若逾期支付,则承担相应的利息。 了解完老人诉说的案情后,叶尔生别克立即联系了案件原告张某某,张某某称在住院,不方便到法院领取案款,考虑到当天是还款的最后期限,否则根据调解协议图某要承担相应的利息,加之图某想当面还清借款的心情,为保证案款的及时张某某手中,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同时,也考虑到图某年岁已高,行动不便,不会使用微信、支付宝等进行转账的操作,于是,叶尔生别克带着图某驱车前往县医院,亲自将这笔案款交到了张某某的手中。一件送案款上门的小案件,彰显了法院司法为民的大情怀。 叶尔生别克表示,自己只是做了应该做的事,立案庭作为法院对外服务的第一窗口,要充分考虑和保障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今后将努力为当事人提供更方便的诉讼服务,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近年来,木垒县人民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扎实开展便民司法服务,对路途遥远或行动不便的当事群众,开展远程立案、就地开庭、案款到家等服务,真正实现了“让法官多动腿,让群众少跑路”。今后,该院将以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为着力点,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努力让司法服务更周全、更贴心、更到位。(通讯员: 张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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