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义【通知公告】顺义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送达公告(2023年第24号)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当事人:石少华 身份证号:****************** 申请人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西马各庄村经济合作社与你因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向本委提交仲裁申请,要求你支付拖欠的承包费******元。本委已受理,案件编号京顺农仲案[****]第***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申请书、答辩通知书、选定仲裁员通知书、仲裁员名册及仲裁规则,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材料。于送达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选定仲裁员并将选定仲裁员通知书送达本委,并于送达受理通知书之日起**日内提交答辩意见。如未按时送达选定仲裁员通知书,视为放弃选定仲裁员的权利,本委将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公告发出满**日,当事人仍未领取仲裁材料,视为送达。我委将于****年*月**日*:**在北京市顺义区AMB大厦A座*层开庭审理。 领取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石园街道AMB大厦A座*层。 联系电话:***-********。 北京市顺义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