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东方市公安局关于暂扣涉砂车辆认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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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细览 头部区域 start 分享开始 微信X索 引 号:********-*/****-*****分 类:公安、安全、司法发文机关:东方市公安局东方市公安局发文日期:****年**月**日 **:**名 称:东方市公安局关于暂扣涉砂车辆认领的通告文 号:无主 题 词:无时 效 性:有效信息公开细览 头部区域 end 东方市公安局关于暂扣涉砂车辆认领的通告近年来我局执法部门在日常的执法工作中,暂扣一批涉砂车辆,因车辆所有人、驾驶人未到我局接受处理或无法提供车辆合法手续,导致车辆长期积压,造成了工作中诸多不便。现将我局暂扣涉砂车辆基本信息发布认领通告(详见附件),请车辆持有人或驾驶人携带车辆合法手续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到东方市公安局接受处理。受理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对逾期未接受处理的涉砂车辆,我局将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七条“对应当退还原主或者当事人的财物,通知原主或者当事人在六个月内来领取;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在通知原主、当事人或者公告后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按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规定,按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库。附件:东方市公安局暂扣涉砂车辆信息登记表东方市公安局??????****年*月**日?????(联系人:符警官 ???联系电话:***********)相关文件附件:东方市公安局暂扣涉砂车辆信息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