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2023年抚松县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部分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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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LPC-DL-********
二、项目名称:****年抚松县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部分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长春市******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洋浦大街与合肥路交汇东方广场城市综合体B地块*#楼****号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if !supportLists]四、[endif]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年抚松县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部分
施工范围:白山市抚松县
施工工期:****年**月**日-****年**月**日,共计***日历天。
项目经理:陈添虹
职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
[if !supportLists]五、[endif]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魏传芝、蔡荣玉、孙富军
[if !supportLists]六、[endif]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号文及发改价格〔****〕***号的取费标准计费收取。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松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抚松县抚松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吉林省******
地 址: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抚松镇参乡路泰顺花园小区A*栋****幢******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公玉
电话:***********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抚松县农业农村局 的****年抚松县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部分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年抚松县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部分 ,属于建筑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长春市******,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长春市******
日 期:**** 年* 月** 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http://***.******.***.cn/EpointWebBuilder/WebbuilderMIS/RedirectPage/RedirectPage.jspx?locationurl=http://***.******.***.cn/&infoid=*d*f****-**ad-***f-*fbd-*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