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山西省文物局关于办公场所档案库房加固项目比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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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将通过比选方式确定办公场所档案库房加固项目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档案库房加固二、项目内容根据《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对办公楼*楼档案库房进行加固。三、资格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含项目要求内容。(三)近一年内有效的纳税证明。(四)参加本次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声明。(五)近*年内的加固工程等相关建设案例,不少于*例。(六)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四、确认方式由局办公室组建比选小组,对供应商基本情况和所提供材料及报价进行审核,采用综合评分法,选取一家作为成交人。供应商应不少于*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五、具体安排(一) 资料递交时间:截至****年*月**日**时。(二) 提交材料:以本公告第三项资格条件中要求材料为准。(三) 资料递交地点:山西省文物局办公室(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号)。六、其他要求*.供应商根据公告第三项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格相关材料;(*)报价表(含整体预算方案,单独成册),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响应文件须用A*幅面纸张打印,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线装或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参加比选的单位请在规定时间地点将密封的比选资料递交后离场,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资料,不予受理。联系人:杨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