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繁昌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建设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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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建设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CG****HW****(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繁昌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建设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与科学大道交叉口中瑞大厦科研楼 A 座 * 层 A 区 ****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自助学习终端品牌(如有):慧智灵杰 规格型号:HZ-M***-AH-X数量:*台单价:*****元五、评审专家名单: 袁传信、张晓梅、邢敦秀、张吾贵、章晓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费=(中标价-***万元)**.**%+***万元**.*% 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无效投标单位:无。 *.中标供应商业绩:无。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繁昌区司法局      地址:芜湖市繁昌区华阳中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万科城北区**栋***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燕  电话:***********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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