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厦门市同安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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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居民群众:****年*月*日受理了******申请文化娱乐场所改建、扩建、变更场地的审批事项,并依法对该经营场所进行了实地检查、审核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联系人:刘元静、林永红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同安区环城西路**号/同安区人力资源市场三楼特此告知。
厦门市同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