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佛禅祖劳监欠告字[2023]第17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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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佛山******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上沙中街*号自编**-*-*(住所申报) 法定代表人:张秀玉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我办接到刘素君投诉,称佛山******拖欠工资约*万元的情况,要求佛山******到我办配合调查。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单位于****年*月**日**时**分到祖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单位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我办将通过新闻媒体或者门户网站公开你单位名称、涉嫌欠薪情况及法定代表人基本信息。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号 联系人:罗先生 周先生 联系电话:****-********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佛禅祖劳监欠告字[****]第****号).pdf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