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葫芦岛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7月20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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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月**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
传真:****-*******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葫芦岛环保装备及新材料产业园项目经济开发区葫芦************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位于葫芦岛北港工业区,本项目因要建设*台*t/h燃气锅炉,为今后入驻的企业生产供热。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比例*.**%。①本项目施工期采取设置围挡、苫布遮盖、定期洒水抑尘等措施,合理安排工期;燃气锅炉设置低氮燃烧装置,生产过程燃气锅炉排气低氮燃烧器+**m 高排气筒。②施工期废水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期间设备车辆的冲洗废水,设临时沉淀池,对冲洗废水处理后循环利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有设施,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后统一处理。锅炉废水经氧化+pH调整+沉淀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葫芦岛北港工业区污水处理厂。③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采取减振降噪等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控制施工机械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运营期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类标准。④建筑垃圾运往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施工期应做好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工作,严禁随意堆放。建筑垃圾不含有毒有害物质,集中收集,送往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禁止随意堆放和倾倒附近地表水体;对各类固体废物实行妥善处置,软化水装置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原厂家定期更换回收。产生的废导热油直接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