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关于2023年6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考核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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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年*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各有关环评编制单位:
根据《福州市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榕环保综〔****〕**号),现将****年*月全市审批的环评文件质量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月全市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总体情况
****年*月,全市共审批环评报告书(表)**个,其中,审批制项目**个,告知承诺制项目*个;审批制项目编制质量评分介于**-**分。
编制质量评分最低分(**分)的*个项目分别为******(编制主持人:余斌峰)编制的******光阳蛋品加工产业园项目、深******(编制主持人:王忠军)编制******新型环保建材生产项目,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有:①与福州市“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不完善;②废气处理、排放分析不到位;③废气源强核算系数取值有误等,具体见附件。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请各环评编制单位加强业务培训,针对存在的编制质量问题应及时开展整改,并举一反三,避免再次产生同类问题,强化质量管控,进一步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和环评咨询服务水平。
(二)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环评编制单位的监督管理和质量考核工作,对存在编制质量问题的,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福州市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 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和处罚,并抄送我局。对于日常考核合格,但被上级生态环境部门抽查复核为不合格环评文件的,将纳入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结果。附件:****年*月福州市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日常考核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