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潜山市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7月10-14日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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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工作日届满。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提起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三、联系地址:潜山市政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邮编:******,联系电话:****-*******,传真:****-*******。
四、近期做出的承诺制审批的项目环评文本、承诺及批复。序号文件名称文号文本链接承诺链接批复链接*潜山市水利局安徽省潜山市****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潜环审〔****〕**号安徽省潜山市****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pdf****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承诺书.pdf****农村饮水安全批复.pdf*潜******潜山市河道生态总会治理水系连通项目(一期)—油坝乡麻扎河(中桥至李沿河桥)段治理工程潜环审〔****〕**号****潜山市河道生态综合治理水系连通项目(一期)-油坝乡麻札河(中桥至李沿河桥)段治理工程.pdf河道生态综合治理-麻扎河承诺书.pdf潜山市河道生态综合治理水系连通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