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萧县智能制造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O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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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智能制造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O澄清答疑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萧县智能制造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O(项目编号:EP-XXGC*******) 澄清答疑如下:
问*:本项目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招标文件要求联合体中的施工任务承担方须满足招标公告第*.*款中施工资质(即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我方组成的联合体中的施工任务由两家施工单位承担,其中一家施工单位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满足招标文件施工资质要求;而联合体中的另一家施工单位则只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但在联合体中只承担部分建筑工程的施工任务。请问:我方组成的上述联合体是否满足招标公告第*.*款中关于施工资质的要求?
答:满足招标公告第*.*款中施工资质的要求。
本澄清答疑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答疑公告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答疑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招标人:******
****年*月**日办理流程公开累计提交时间:*天*小时**分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提交备案提交人:安******办理意见:请审核提交时间:****-**-** **:**:**提交用时:*天*小时**分